附件1
《首届河南青少年艺术大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阳光下成长”。
隆重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华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文化艺术素养,发掘和培养艺术新人,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学校为基础,以社会为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使青少年参加大赛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发展。
三、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电视台领导下进行,成立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宣传报道组、导演组、艺术表演节目评审组和艺术作品评审组等部门,在省辖市、重点扩权县设立分赛区。
主 办: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电视台
承 办: 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
河南省教育界书画家协会
协 办:各省辖市、扩权县(市)教育局
三、参加对象和分组:
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社会青年。
1、小学组(在校小学生)
2、中学组(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3、青年组(45岁以下的青年,含本、专科在校学生)
四、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各地、各分赛区应结合全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要求,做好安排布置工作。
1、第一阶段(2009年4月至2009年9月)各分赛区开展活动。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
(2)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地教育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集中组织才艺活动。
2、第二阶段(
(1)2009年6月至7月为宣传发动和报名时间。大赛组委会接受社会青年、艺术培训机构直接报名,每个项目收取60元评审费,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花路20号河南电视台北临龙门大酒店7011大赛组委会电话:0371—66770123 13633810706 苏勇军
(2)2009年8月至9月为比赛评审时间。
3、第三阶段(
(1)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组到各地进行检查、指导、初评。
(2)各分赛区决赛实况将在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编辑播出。
(3)大赛组委会对各分赛区上报的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组织评选。
(4)举办首届河南青少年艺术大赛颁奖文艺晚会。
(5)举办首届河南青少年艺术大赛(艺术作品)展览。
(6)编辑出版首届河南青少年艺术大赛艺术作品集。
(7)编辑出版首届河南青少年艺术大赛颁奖晚会光盘。
五、活动项目和要求:
本次活动主要分为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并举行全省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暨校长论坛。
1、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队指挥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和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独唱: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管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管乐或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40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奏:可有1人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者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者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体不限,尺幅不超过四尺宣纸,篆刻作品不少于八方,边款两方。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均可,尺寸均为14吋,不得进行电脑制作和暗房制作。
七、作品报送
作品报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教体卫艺[2008]816号)要求执行。
八、奖项设立
1、本次活动设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设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和学校优秀组织奖;
(2)精神风貌奖:奖励在集中展演期间表现优秀的学校;
(3)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4)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5)优秀创作奖:在本届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的原创节目中评选;
(6)指导教师奖:艺术表演节目一、二等奖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
大赛组委会将从获奖节目和作品中分别选拔出优秀艺术作品推荐参加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2、优秀组织奖和精神风貌奖的评选要求
(1)评选条件
优秀组织奖:成立组委会和工作班子,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基层活动给予支持、指导和检查,学生参与面广,体现活动的宗旨,活动经费落实,有工作简报和活动方案。
精神风貌奖:树立正确观念,不弄虚作假,加强对参加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体现当代学生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2)评选办法
参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优秀奖和精神风貌奖的单位,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学校举办校园艺术节等活动,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显著,有书面总结。对特别优秀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委会将向教育部申报奖项。
九、组委会办公室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花路20号龙门7011室 邮编:450008
电 话:0371—66770123 13633810706
联系人:苏勇军 李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