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公共艺术教育部
网站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共艺术教育部网站的平稳运行,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规范部门网站管理员的行为,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的需要,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公共艺术教育部网站管理,提升网站管理水平,成立公共艺术教育部网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广华
办公室:张璇 康敬涛(网站管理员)
成 员:张广华 卫保国 张璇 康敬涛(栏目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审核网站的建设,签批重要文件的上传;负责对责任人所属栏目内容的考核、评分,适时对网站建设、改版提出指导性意见;负责指导、监督本部门文件、活动、会议或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
二、网站下设网站专管员和信息收集员
网站专管员主要职责:负责网站建设、意见、建议、方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起草及对领导小组的报送工作;负责网站内容收集、活动采集、各相关部门转送稿件审核等;负责网站相关栏目材料的制作、收集、撰写、综合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信息收集员主要职责:负责网站各责任栏目内容的整理、收集、撰写、综合、报送等,负责网站专管员统一安排的网站信息收集工作。
三、网站内容发布
(一)网站的内容必须具有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知识性内容要注重交流效果和针对性。活动、会议等即时性信息需在活动结束后两天内上传部门网站。
(二) 网站信息栏目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或不健康、不文明的内容要及时删除并作记录,并向相关领导报告。
(三)网站的信息发布由网站管理员负责。信息发布按流程运作:
栏目信息员提交信息→栏目责任人初审→部门领导终审签批→网站管理员发布
1、公共艺术相关时事性新闻,网站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予以更新,每周至少更新两次;
2、法律、法规、政府文件等依照下发情况由网站管理员负责及时更新;
3、栏目责任人负责相关栏目内容,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至少每周更新一次;
4、对已失效的政府信息和其它相关信息,信息栏目负责人及时进行申报撤换;
5、各栏目信息收集员需发布网站信息,应以书面形式填报《郑州师专公共艺术教育部网站文件信息发布审批表》,由栏目负责人审核,报请部门领导签批确认后,交网站管理员统一上传(并同时报电子版)。
(四)建立信息发布日志,网站管理员负责记录每次信息发布时间,做好发布信息审批表及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
四、安全保密
(一)各责任栏目供稿必须认真把关,按审批程序由网站管理员(办公室)统一发布信息,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对外发布,严禁发布涉密信息。
(二)网站管理员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保管好用户密码,严禁将帐号和密码交由他人使用,且每三个月必须至少更改一次密码,防止遗忘、被盗用或泄密。网站内部工作平台信息的发布与维护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五、考核
根据责任栏目报送稿件的数量、形式及其相对应栏目的整体情况,将做出相应的目标考核,对其负责的栏目进行考核评分,并将此项工作做为责任人年度目标考核评分之一。
六、其他
部门网站管理员要定期检查部门网站状况,出现问题及时与网络中心联系。
本办法由公共艺术教育部负责解释,即日起试行。
附件:1、《郑州师范学院公共艺术教育部网站文件信息发布审批表》
2、《郑州师范学院公共艺术教育部网站文件信息撤换审批表》
3、《郑州师范学院公共艺术教育部网站文件信息发布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