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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艺术教育部工作职责
更新时间:2016/3/18 0:00:00访问量:(0

1、负责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2、承担全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任务。

3、负责全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公共艺术教师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

5、负责公共艺术课程建设工作。

6、负责公共艺术教育的科研工作。

7、负责公共艺术教育的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学校的各类公共艺术活动。

9、配合其它部门组织实施校内外各项艺术活动。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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