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师生参加首届河南省青少年艺术大赛的通知
各系、部:
接省教育厅通知,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升青少年的文化艺术素养,发掘和培养艺术新人,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扩大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电视台将联合举办首届河南省青少年艺术大赛。现将我校有关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参赛对象:
本次活动分小学组、中学组和青年组进行。我校45岁以下青年教师和本、专科在校生参加青年组的比赛。
二、活动项目和要求:
本次活动主要分为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我校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报名。
1、艺术表演类
专业组(音乐系师生参赛者)节目由音乐系负责组织,非专业组(其他系部师生参赛者)节目由团委负责组织。
附件 1.首届河南青少年艺术大赛活动方案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声乐、器乐、舞蹈和校园剧(课本剧)需分光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学校名称,所在组别(青年组),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内不要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
2、艺术作品类
专业组(美术系师生参赛者)作品由美术系负责组织,非专业组(其他系部师生参赛者)作品由公共艺术教育部负责组织。
艺术作品按尺寸报送,不要装裱;上报艺术作品要在背面附标签,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年级、学校、指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报送的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
对获奖的艺术表演类节目和艺术作品组委会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制作光盘、编辑画册以及用于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使用时不支付演出者和作者报酬,演出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学校对所报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进行评选后再按要求报送至大赛组委会。
三、节目和作品报送时间
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应在2009年6月20日前按要求将参赛节目和作品报送至教务处217房间(公共艺术教育部)。
其它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教务处 团委 音乐系
美术系 公共艺术教育部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1.首届河南青少年艺术大赛活动方案
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