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艺术展

郑州师范学院 关于组织河南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作品征集和比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15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6〕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卫艺〔2016〕859号)(见公共艺术教育部网站)。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在2017年11月份在我校举办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现场展演活动。前期我校已经召集相关部门对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并提出了要求。经研究决定,我校将于九月初开展校内艺术作品的征集和比赛活动,从中选择优秀作品向省组委会推荐参加全省比赛。现将各类作品的征集报送要求及比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处要高度重视本次艺术展演活动,并按照教育部及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把这次活动作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抓好,积极落实作品的推荐工作。

二、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报送要求,将本部门推荐的艺术表演类节目(DVD数据光盘)、艺术作品、科研论文、艺术实践工作坊等于8月31日前报送至公共艺术教育部办公室。(具体地址:东校区经管楼C210房间。联系人:张璇、康敬涛;电话:86556125)

三、报送要求

1.表演类作品

用DVD数据光盘将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按类别分光盘制作(每个类别刻录一张)。光盘外包装需注明演出单位、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报送清单(附件1)加盖部门公章后与光盘一起报送。

2.艺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此项由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推荐)

请各部门认真填写报送清单(附件2、3、4)并将清单及作品照片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刻录成数据光盘报送,作品照片要为彩色电子档,每幅图片像素至少在300DPI以上,要注明学校、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类别、组别及指导教师姓名;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要有工作坊项目方案文稿(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一式5份)和反映工作坊项目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刻录成DVD数据盘,采用MPG2格式);校长书画摄影作品要注明单位、作者姓名职务、作品题目及尺寸等。所有参选资料存档不退,请自留底稿。

3.微电影、朗诵作品

用DVD数据光盘刻录(作者需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后,以部门为单位填写报送清单(附件5、6)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

4.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以部门为单位填写论文申报书和报送清单(附件7、8)加盖公章后,统一将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一式5份)报送。

四、奖项设置

学校将于九月初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其中一等奖作品将代表学校参加全省比赛,荣获河南省一等奖作品将代表河南省参加在上海举行的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总决赛。

校内奖项设置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奖项

数量

奖励物质金额

1

艺术表演节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一等奖

6

500元(每个)

二等奖

10

300元(每个)

三等奖

15

200元(每个)

2

艺术作品(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艺术实践工作坊)

一等奖

8

500元(每件)

二等奖

15

300元(每件)

三等奖

20

200元(每件)

作品具体要求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卫艺〔2016〕859号)

未尽事宜请联系:0371-86556125

附件:1.艺术表演类作品报送清单

2.艺术作品报送清单

3.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清单

4.艺术实践工作坊报送清单

5.微电影报送清单

6.朗诵作品报送清单

7.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

8.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清单

2017年6月15日

附件1-8.docx